医保谈判没有回头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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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卫生技术评估进行医保目录动态调整,是很多专家持有的观点。而在医保目录调整方面,我国的推进进程还比较慢,自2000年起,只调整过4次,2017年的最近一次调整将医保谈判机制纳入其中。2017年7月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。

对此,刘国恩拍手称赞,“医保谈判机制应该成为一个长效机制,并且不定期举行。”在刘国恩看来,如果不设定谈判时间,只要有合适的药物就启动谈判机制,按照流程操作,不仅不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,还会大大节省各种资源。因为,三五年才开展一次谈判,不仅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等待和延迟时间成本,也给政府有关部门造成了巨大的工作量,还要召集专家召开相关会议,浪费资源。还是以肿瘤为例,很多患者在盼来了创新药后,非常渴望这些药物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医保报销,以提高药物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。

据刘国恩介绍,中国台湾地区、英国都已经将医保谈判作为长效机制。“我期待新成立的医保局,把过去几个部委重大责权集中在一起,能把这项工作继续深化下去,技术方面、管理方法方面都已经不存在问题,期待医保局给我们带来惊喜。”刘国恩说。

相关数据:

国家癌症中心《2013年中国恶性肿瘤发病和死亡分析》报告显示,全国2013年新发恶性肿瘤病例约368.2 万例——这相当于每分钟就有7个人诊断出癌症,死亡病例222.9万例。

近年来,恶性肿瘤已成为我国城市居民第一位死亡原因。

在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指导和百时美施贵宝支持下,财新健康点、中国抗癌协会康复会联合发布的《中国肿瘤患者服务升级》研究报告显示,平均每位癌症患者的总自付费用为14万元(是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.75倍),使用靶向药物的患者自付金额更高,约为22万元(是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.7倍)。

(部分数据由BMS提供)

2019-04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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